交互詰問 分類:juyping2019-12-18發表於未分類 「交互詰問」是法院開庭時,由檢、辯直接詰問證人或 鑑定人的一種調查證據程序,原則上由聲請傳該證人或鑑定 人的一方先主詰問,然後另一方進行反詰問,接著再進行覆 主詰問及覆反詰問(刑事訴訟法第 166 條第 2 項)。透過交10互詰問,法官在審判期日親自直接觀察、聽取證人或鑑定人 當庭所說的證詞,作為判決的依據,才符合直接審理的原則。 分享此文: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