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審理原則 分類:juyping2019-12-18發表於未分類 法官在審判期日親自直接眼觀耳聞的證據,例如:證人 當庭所說的證詞,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,因為如此法官才能 依當庭觀察證人舉止神態,判斷證言真偽。 分享此文: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