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疑唯輕 分類:juyping2019-12-18發表於未分類 「罪疑唯輕原則」,指法院調查證據並且整體評價所取得 的證據後,如果就特定事實仍然無法形成確實的心證,就應 作對被告有利的事實認定。7例如被告自白竊盜犯行,竊得款項在 3 萬元至 5 萬元之 間,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被告確實偷竊的金額,就應 從輕認定被告竊盜金額是 3 萬元。 分享此文: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